案例一
2025年5月7日,东莞交警长安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设点执勤,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起“摩托车飙车炸街”案,查获5名违法嫌疑人。
经查,5名违法嫌疑人分别为覃某、补某、李某、程某、杨某。其中,覃某因驾驶未悬挂号牌的轻便摩托车上路,执勤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300元的处罚;补某、李某、程某等3人因驾驶未悬挂号牌的轻便摩托车上路、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均依法被处以罚款1400元、拘留5日的处罚;杨某因涉嫌参与飙车“炸街”活动,未实施驾驶行为,依法对其进行口头教育。
PART.02
案例二
2025年5月18日21时48分许,东莞交警大朗大队查处一起“飙车炸街”案。
经查,驾驶人李某在东莞市大朗镇美景路与长盛路路段驾驶二轮电动车作出翘头行为,后因寻衅滋事被传唤至东莞交警大朗大队接受处理,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PART.03
案例三
2025年3月17日8时7分许,东莞交警长安大队查处一起“摩托车飙车炸街”案。
经查,驾驶人吴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东莞市长安镇S122省道厦岗路段与虎门树田交界口时,作出翘头翘尾“炫技”的行为。东莞交警依法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300元的处罚。
PART.04
案例四
近期,东莞交警虎门(滨海湾)大队与多部门联合行动,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成功查获多起“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一)2025年4月20日18时许,驾驶人农某在虎门镇S122省道大板地路段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超标二轮摩托车,且存在骑行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并于5月3日在滨海湾某地参与聚众飙车,东莞交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二)2025年5月3日2时许,驾驶人罗某在虎门镇滨海湾福海路路段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实施翘头、飙车行为,因寻衅滋事被执勤民警传唤到案,东莞交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三)2025年5月5日1时许,驾驶人梁某在滨海湾福海路路段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实施翘头、飙车行为。东莞交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四)2025年4月17日17时许,驾驶人邓某在虎门镇小捷滘长德路路段,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超标二轮电动车上路行驶,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后于5月5日凌晨1时许,在滨海湾新区福海路参与聚众飙车。东莞交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PART.05
案例五
2025年3月26日12时许,东莞交警东城大队收到摩托车飙车“炸街”线索,成功查获一起“摩托车飙车炸街”案。
经查,驾驶人刘某存在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上路、无证驾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1200元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公共道路绝不是 “赛车场”
飙车、漂移等行为不仅属于交通违法
情节严重的更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公安机关将保持高压态势
加大巡查力度
对违法飙车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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